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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

更新时间:2017-04-20   点击次数:3490

保卫科工作职责

1.贯彻落实学校党、政下达的安全保卫工作部署及要求,负责管理、检查、监督、指导全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防火工作。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安全、治安方面的宣传教育,维护学校政治稳定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   2.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,制定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制度,贯彻执行“预防为主、保障安全”的工作方针,加强学校的“人防”、“物防”、“技防”,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,维护教学区、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及防火安全,发动和组织师生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   3.认真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学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;查处安全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校园治安的情况;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矛盾;负责拾物登记及招领工作。
   4.认真做好校园秩序管理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在校园内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。负责临时出入证的办理;维护校内交通秩序,确保校内交通安全;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单身职工和在校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;保护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地;担负学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   5.认真做好学校安全防火工作,贯彻落实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建立健全学校防火规章制度、消防档案;指导全校各基层单位开展安全防火工作,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安全防火责任制;做好防火安全的检查与整改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    6.认真做好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对学院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。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学院和教育行政主管机关,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    7.负责安排学校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岗工作;负责对门卫和各楼警卫人员的领导与管理;负责对学生会保卫部的领导与管理;加强对校卫队员及全院各岗安全值班人员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。
    8.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,防止失密、泄密事故发生。
    9.积极配合属地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    10.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机关、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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